通 知
各职能处(科)室、临床、医技科室: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2018年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5日至4月7日,共3天。4月8日(星期日)上班。具体要求:
具体要求:
1、请医疗、护理、后勤保卫、行政各部门妥善安排好节日期间排班,保障医疗安全,并于2018年4月2日之前将排班表送至院办公室。
2、按市委第二巡查组要求,清明节期间出合肥市区均需报院办公室审批备案。请各部门值班人员及职能部门负责人节日期间要严格执行医院的请假制度,保持通讯通畅。
特此通知。
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办公室
2018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