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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20年冬季防火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科室: 安全保卫处   发布时间: 2020-11-23 11:01   阅读次数: 378 次 / 20 人


关于加强2020年冬季防火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职能处、科室:
随着冬季来临,用电载荷大量增加,引发火灾的不安全因素明显增多,为落实合肥市卫生产健康委员会『皖卫秘办(2020)330号』《安徽省卫生健康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的通知》文件精神,维护医护人员、患者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防止各类火灾事故发生,现就做好冬季防火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防火安全责任
明确消防安全工作逐级负责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认真排查本部门 、科室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措施,及时进行整改。对因工作不落实,责任不到位,监管不力,隐患排查不认真,发生火灾事故的要实施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
关人员的责任。周密制定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及时作出部署和安排,抓好措施落实,确保此项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 。
  二、强化宣传教育,努力提高防火安全意识
各科室要加大防火安全宣传教育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对医护人员开展防火安全教育和灭火技能及自救能力培训,着力强化防火安全意识,提高防火技能。进一步完善科室消防应急预案及科室培训、演练(有照片、人员签字)档案,培训内容参照我院印发的《消防安全知识宣教手册》。切实做到人人会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人人会扑救初起火灾和组织人员疏散逃生。
 
三、深入排查整改,全面消除各类火灾隐患
一是查制度。重点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健全、落实;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是否开展;防火巡查检查、用火用电管理、火灾隐患排查整改、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和演练是否落实。有大量可燃物、电气设备的库房、设备间的场所的部门,应设置夜间值班制度。二是查设施。职能部门、科室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设施、电源线路、配电室 、氧气站 、电梯、空调、大功率医疗设备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用电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检测、检修, 严禁各类电气设备带故障 、超负荷运行,重点检查电力电线、插座是否老化、能否适应大功率电器使用需要,消防自动报警系统、应急照明灯、疏散出口指示灯牌等设施是否完好,灭火器材是否齐全有效。三是查隐患。重点检查安全疏散通道和出口是否畅通;电源线路、灯具、插座、开关是否安全有效;私自拉线改线、裸露电线、乱接插座、使用违规电器、楼内外擅自动用明火等行为是否存在;严禁在药房、库房使用60w以上灯泡,并要求员工禁止在该区域使用电热水器、取暖器等大功率电器。对使用电动床的科室应定期对电气线路、插座进行安全检查、检测。安全疏散通道是否畅通;自查工作要深入细致、不留死角、保留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坚决预防和遏制火灾发生。
 
四、突出重点整治,严格规范用火用电行为
冬季来临,生产生活用电急剧增多,各科室要继续加强用火用电的安全管理,严格规范用火用电行为。一是各科室的库房要设专人管理,杜绝周围有明火行为,病房为病人提供热饭的微波炉要设专门安全位置(周围无可燃、易燃物品)
并专人管理,严禁科室工作人员用微波炉烤山芋、花生、瓜子,高温碳化极易引起燃烧;指定专人负责定点、定时清理旧纸箱等易燃物品;严禁在值班室/病房烧火锅、吸烟等明火行为。对老化的电气线路、插座、开关应及时更换坚决杜绝将电动助力车或电池组带入院区建筑内部充电(充电过程易造成自燃)/停放。近年来,电动助力车充电已造成大量火灾事故),二严禁在19层手术室空气净化机、各电梯控制室及大功率医疗设备附件堆放、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三是加强易燃易爆物品管理,主管部门要从源头上控制医疗易燃化学品多次领取,少量存放,坚决杜绝在在病房内部存放大量可燃、易燃类的医疗耗材。严格遵守化学品储存、使用规定,行政办公大楼下班离开办公室前,要认真检查电器/办公设备电源是否切断。
 
五、 加强施工场所防火工作
有施工项目的科室和从事施工的部门要遵守操作规程,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加强对施工现场监督检查,建筑装修、改造的废弃物要及时清理,禁止堆放、存放走道、通道。对有电气焊作业需要使用明火的,要提前到保卫处办理动火许可,保卫处将根据现场、天气等情况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六、加强值班管理,严查违章行为
各部门、科室要严格值班制度,加强值班管理,定时巡查,对无视医院安全管理规定的科室和个人,违规用电、用火等行为要严厉处罚;防火工作是医院安全工作的重点,事关广大医患人员和患者的生命财产安全,各职能部门、科室要把防火安全工作当做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切实增强安全防火意识,自觉遵守消防安全各项规章制度,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避免火灾事故发生,医院将适时组织督察。
 
合肥市第一人民安全保卫处
    2020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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