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人: 崔斗

关于加强我院夏季防火工作的通知

 

 

  发布科室: 安全保卫处   发布时间: 2021-05-25 09:02   阅读次数: 3730 次 / 44 人


关于加强我院夏季防火工作的通知
 
 
各处、科室:
随着夏季到来,气温上升,天干物燥,雷电、大风天气多发,用电载荷大量增加,引发不安全因素明显增多,为防止各类火灾事故发生,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就做好我院夏季防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坚持全面排查与分类整治相结合,坚持集中整治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最大限度地增强我院防控火灾能力,积极构建我院消防安全工作“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工作新格局。
   二、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明确消防安全工作逐级负责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认真排查本部门 、科室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措施,及时进行整改。
   三、开展防火宣传教育,不断增强两支力量建设
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应急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学习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及初起火灾处置程序,不断提升医务人员和义务消防队的防火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四、突出重点,全面排查、分类整治
(一)、加强药库、物流仓储管理
严格遵守化学品储存、使用规定,药库药品应按照“五距”摆放,每距应大于60公分,固体药品与液体药品分置摆放,防止药品破损发生化学放热。中药房内不得大量长期堆积,以防发霉自燃。如条件允许,应将药品与冷藏电气设备分区管理。严格用电制度,坚决杜绝在仓储区明火、违章乱拉电线、私接用电设备,及时清理纸箱、说明书等易燃物品。
 
(二)、加强门(急)诊、手术室、病理科、检验科管理
 使用的易燃药品,应随用随领,不得储存,用过的酒精棉等要随时放入有盖的容器内,按照医院的规定要求集中处置。在制作切片过程始终有易燃液体(二甲苯)存在,而在烘干阶段,它们的蒸汽不断的挥发出来,一旦与明火接触,往往引起火灾。另外使用易燃体的每项操作都应在通风橱内进行,沾有溶剂或石蜡的物品,应集中处理,不得随意乱放与电源接触。定期对医疗设备安全性进行检测/评估,及时排除不安全因素。
 
 (三)、加强住院区管理
严禁在病房明火/燃蚊香/吸烟/等行为;坚决杜绝私接电器载荷,纸箱、水果蓝等易燃品应及时清理,严禁堆放在电井、管道井内。保持防火门常闭/消防通道及出口通畅,不得占用防火卷帘/消火栓间距。各科室的库房要设专人管理,杜绝在周围明火,病房为病人提供热饭的微波炉要设在安全的位置(周围无可燃、易燃物品),并专人管理,严禁用微波炉烤山芋、花生、瓜子,高温碳化极易引起燃烧。
 
(四)、加强电力设备、医疗设备、办公电器、生活电器管理和使用管理
 职能部门应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以人员密集场电源线路、配电室 、氧气站 、电梯、空调、手术室空气净化机等大功率医疗设备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用电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检测、检修,严禁各类电气设备带故障 、超负荷运行,重点检查电力电线、插座是否老化、能否适应大功率电器使用需要,杜绝在以上场所堆放、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五)、加强施工防火工作
 有施工项目的科室和从事施工的部门要遵守操作规程,签订安全责任书,加强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加大对施工现场监督检查,装修、改造的废弃物要及时清理,禁止堆放、存放走道、通道。对有电气焊作业需要使用明火的,应提前到安保处办理动火许可,安保处将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施工。
 
(六)、坚决杜绝职工把电动助力车或电池组带入院区建筑内部、地下室、科室、过道充电或停放;更不得用电梯转运电动助力车。其过程一旦发生自燃,会迅速释放有毒气体,将严重危害人员安全。近年来,电动助力车每年已造成2000多次火灾事故,应充分吸取教训。
 
(七)、各部门、(科室)的消防安全员要坚持日常巡查,两人以上的工作场所,无值班的部门(科室),每天最后离开的人员要对本部门(科室)相关场所的消防安全进行检查并签字确认。或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建立值班,加大巡查频次和力度。

(八)、加强科室搬迁过程安全管理
正在搬迁或已经搬迁的科室,应对原址内部易燃物品进行一次性集中报废或清理,断开电源,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九)、加强地下库(场)消防安全管理
设置在地下室的厨房应定期对烟管清洁,及时清理易燃物品,每天班前班后应检查用电安全情况,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地下停车场管理措施已发布医院OA系统(3月29日)。
 
防火工作是医院安全工作的重点,事关广大医护人员和患者的生命财产安全,各职能部门、科室要把防火安全工作当做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增强安全意识,自觉遵守消防安全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我处将在各科室自查的基础上进行检查、督查,切实做好我院夏季防火工作。
 
 
                        市一院安全保卫处
                       2021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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